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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服务,推动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天宁区农业农村局拟制了《天宁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日期: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23日。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9月23日前反馈。感谢支持!
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请标注“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或建议”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通信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16楼1636室。
邮编:213000。
联系电话:0519-69661018。
邮箱:522802078@qq.com。
特此公告。
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宁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