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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提高办文质量,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要求,天宁区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8月23日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发布《天宁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收到2条修改意见,均来源于天宁区郑陆镇农业农村工作局。修改意见内容为建议在《征求意见稿》第五条中“规模适度”中细化具体标准;建议在第九条“区级核查”中增加“组织中介、专家参与区级核查工作”内容。对于收到的意见,我局将在下一步逐一进行研究,完善部分文字表述,同时对不合理的意见不予采纳并注明原因。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