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政策解读 > 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区研究制定《常州市天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意义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以来,党中央对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陆续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一系列重要保障方案,江苏省出台了《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常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作为我区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文件,为高质量实现碳达峰明确顶层制度设计。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长三角三新经济高地、现代化城乡治理样板”发展定位,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全面落实“3511”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绿色发展的新成效不断激发新质生产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空间格局。
提出了“科学统筹、重点推进;节约优先、提高能效;双轮驱动、协同发力;内外畅通、共建共享;防范风险、安全降碳。”的基本原则。
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10%以上,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为实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部分提出了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提质增效行动、美丽城乡绿色发展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循环发展助力降碳行动、低碳社会全民创建行动等共6个方面17项具体任务。
一是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包括推动促进产业转型提质升级、推动工业重点行业碳达峰、助力能效水平统筹提升等3项任务;
二是节能降碳提质增效行动,包括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加快清洁能源发展利用、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等3项任务;
三是美丽城乡绿色发展行动,包括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深化交通运输绿色转型等3项任务;
四是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包括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优化绿色创新生态环境等3项任务;
五是循环发展助力降碳行动,包括健全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壮大地区生态碳汇增量等3项任务;
六是低碳社会全民创建行动,包括推动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增强全民绿色低碳意识等2项任务。
四、政策保障
提出要完善财税金融政策体系,健全碳交易市场化机制、提升统计监测监管能力、强化低碳交流合作机制等4项措施
五、组织实施
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督评价等3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