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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做好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减缓大气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方案》《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宁区范围内重污染天气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警与应急响应、应急豁免、运行机制、信息报送、应急保障、监督管理、责任与奖惩和附则10部分。《预案》主要包含重污染天气出现时的运行管理,厘清了各部门在应急响应中的职责,对重污染天气响应提出了要求。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提出了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科学应对、积极响应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明确了区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成员单位的职责、应急处置队伍、专家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媒体责任及公众义务。
第三部分为预警与应急响应。建立健全预警响应机制,明确预警分级,细化各级响应要求。
第四部分为应急豁免。对照上级相关豁免办法,明确豁免制度和流程。
第五部分为运行机制。明确天宁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的启动、解除和各部门响应工作要求。
第六部分为信息报送。明确信息报送要求和报送内容。
第七部分为应急保障。明确了资金保障、组织保障、通信保障、物资装备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要求。
第八部分为监督管理。要求组织预案演练,开展应急能力评估。
第九部分为责任与奖惩。明确了奖励和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
第十部分为附则。
五、主要意义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当前大气污染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为切实做到污染天“削峰缩时”落实预案中应急减排措施,做到可量化可操作、能落地能见效,满足人民对“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气需求,获得更多幸福感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