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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近期,省、市连续出台《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通知》(苏应急函〔2021〕55号)《常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20〕105号)《常州市市级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领域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3)》(常应急〔2021〕2号)等系列文件,明确要求:各级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切实形成有用、管用、实用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在防范和应对各类灾害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3号)《常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天宁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实施意见》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1.文件起草。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融合相关要求,《实施意见》初稿于2020年4月25日完成。
2.征求意见。4月27—5月10日公开征求各板块、区各相关单位意见,收到意见建议5条,最终形成《实施意见》讨论稿。
3.会议审核。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并吸纳各单位意见后,于6月7日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6月23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
4.正式发文。6月25日,以区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分为四部分:
(一)指导思想。
坚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在全区组建.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完善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平战结合、协调运行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是构建“6+N”的应急救援队伍力量。二是建立高效化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三是强化全区域的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三)具体内容。加强六个层面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一明确队伍职责、管理隶属和建设要求。一是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二是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三是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四是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五是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的建设管理。六是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
(四)保障措施。明确六个方面的推进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三是保障基础投入;四是做实培训演练;五是落细政策支持;六是严格奖惩考核。
四、特色亮点
构建“6+N”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打破了传统救援队伍各自为战的局面,可以充分发挥综合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作用,实现应急救援从零打碎敲向力量整合的转变。镇、村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我区应急救援力量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为抢抓灾害救援“黄金十分钟”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