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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现行“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老系统)已上线10多年,运行中存在技术框架老化、运行卡顿等问题,功能无法满足不断提升的资产管理要求。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区依托江苏省行政事业资产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资产云平台),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先进技术和理念,构建全区集中的“资产管理云平台”,完善功能、提升性能,贯通资产管理与相关财政业务,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资产数据共享问题,逐步实现对各级各类单位和各类政府性资产的全口径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现将我区做好资产云平台上线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本次上线资产云平台的单位范围
2021年3月31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单位名称账号
各预算单位在资产云平台中的单位名称、隶属关系、账号,与预算执行系统相统一。
三、资产清查
1.单位在资产云平台中的数据由老系统迁移而来,在迁移之前,单位应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资产卡片,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资产云平台。
3.账账、账实核对及在途数据处理工作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同时老系统将关闭,进行数据迁移。
四、关于折旧年限
资产云平台中的折旧年限默认为政府会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区间的最低年限,如果与单位财务系统不一致,以财务系统中折旧年限为准,修改资产云平台中的默认折旧年限。
五、其他资产资料录入
资产云平台新增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资产管理,这部分资产需要单位自行录入,或者在电子模板中填报后交软件公司导入资产云平台。
六、资产云平台数据确认
软件公司完成数据迁移后,单位应进行数据核对确认,填报单位资产确认书(附件1),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主管部门审定。各主管部门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部门所属单位资产确认书(附件1)及资产确认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区财政局国资科。
七、系统上线安排
区级各单位资产云系统拟于2021年8月试运行,9月正式上线运行。
联系方式:财政局国资科69660777,69660753
软件工程师联系电话:吴志源 13605148458
附件1单位资产确认书.docx
附件2资产确认汇总表.docx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