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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全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打造示范亮点、树立诚信标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理念,天宁区开展“诚信示范镇(街道)”“诚信示范村(居)”“诚信示范社区”“诚信示范单位”创建试点。
活动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根据方案明确的职责任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职责分工,统筹推进试点工作。二是组织实施阶段。由各试点建设负责单位总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按照试点创建方案明确的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三是总结提升阶段。邀请信用工作专家和领导对我区创建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完善。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天宁标准”。 四是全面推开阶段。按照明确的诚信示范创建标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示范镇(街道)”“诚信示范村(居)”“诚信示范社区”“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视情评选一批诚信示范单位。
活动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充分借鉴各地成熟经验和好的做法,提高创建标准,高质效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主动作为,创新实践,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天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