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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议事是社区民主治理的核心环节,是激发基层治理活力的重要引擎。针对“议什么、谁来议、怎么议、议了怎么办”的问题,红梅街道率先探索并持续深化“楼道—楼栋—小区—社区”四级议事体系,该体系已覆盖全部20个社区,将议事协商平台从“居委会”延伸到“家门口”,切实实现居民需求在哪里、议事协商会就开在哪里,逐步由点到线至面打通治理路径。
为进一步规范居民议事机制,提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效能,确保居民意见建议充分表达、有效落实,红梅街道制定了《居民四级议事标准化规程》,旨在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提供明确指引与规范。规程构建了系统完备的居民议事协商体系,明确了议事协商的适用范围与主要目标,为整体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在组织架构上
该规程明确了议事会与各级议事代表的设置,并构建了五方议事平台。同时,它将议事范围清晰界定为10类可议议题、9类禁止情形及5类适用对象,使议事边界一目了然。
在议事规则层面
街道制定了11项程序细则,辅以卡片法、归纳法与打分法三种辅助工具,确立了7项核心议事原则,并明确了6种议题执行方式,以此保障流程的规范性,提升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与信任度。
在人员管理方面
规程规定了代表的推选条件,并详细阐述了从宣传动员、志愿者招募到产生四级代表的完整流程;同时建立了席位补选与资格取消的补退机制,确保代表队伍的稳定。
此外,规程还配套了监督与评估机制,为议事质量提供保障,由此形成“定义—执行—保障—激励”的管理闭环,全面推动居民议事工作朝着规范化与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红梅街道将通过四级议事标准化规程的发布,进一步让居民议事协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推动议事成果高效转化为民生福祉,构建共治共享的和谐社区治理新格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