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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天宁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与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2025-2027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宁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与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上级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与保护水平,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激励数据价值创造和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为导向,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重点,加快数据知识产权领域深化改革措施的落地见效,进一步促进我区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制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业等领域行业、企业向智改数转网联、“双碳”目标转型,因地制宜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7年,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总量突破100件,赋能企业30家以上,实现运用价值1亿元以上,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流通使用、权益保护等工作实效明显,走在全市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发掘数据知识产权价值。数据具有提高经营效益、支持优化决策、改进公共服务、赋能创新创造、促进资产保值增值的特定价值。要大力提升对数据价值的认识,找寻数据“宝藏”,结合生产生活需求,开发提炼与应用场景相适配的有效“数据集”,形成数据资产价值与知识产权价值。要引导公共服务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整合数据资源,研究数据运用新方向,对形成的智力成果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
(二)大力培养数据企业及数据服务行业。聚焦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等领域,扶持培育一批数据企业并依法开展认定。围绕促进数据要求合规高效、安全有序流通和交易需求,在数据集成、数据经纪、数据公证、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质量评估、资产评估等方面,培育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数据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的驱动作用,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与保护能力作为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的重要衡量标准,指导我区优势产业企业、事业单位加强数据资产管理。通过培训研讨、应用场景开发、主动申报等方式辅导不少于150家公共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原始数据,形成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与运用集群。
(三)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赋能企业发展新体系。分类指导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与保护工作。引导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数据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支持和推进企业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交易,指导企业依托数据知识产权拓展业务链条;引导企业围绕产品要素信息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支持和推进企业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指导企业依托数据知识产权增强产品竞争力;引导企业围绕商业秘密关联信息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支持企业依托数据知识产权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的衔接与协同,化解商业秘密保护的成本高、认定难等问题,提升商业秘密所涉信息保护的效率与效益。
(四)加快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统筹数据资源开发与知识产权管理的协同推进,激活公共数据价值。规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流程,破除“数据权属模糊”导致的开放壁垒,为数据流通交易奠定基础。推动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完善,引导公共数据在合法合规框架内流通。鼓励辖区内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医疗、供水供电、金融、劳务用工等企业事业单位对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中收集、产生的数据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保护。坚持共享、普惠、互利原则,推动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运用,每年推出1-2个融合运用试点领域,不断提升公共领域数据知识产权运用绩效。
(五)强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宣贯实施。探索数据知识产权标准支撑,支持公共服务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积极参与数据知识产权标准的制定。强化数据知识产权存证公证、登记服务、交易使用等行为固证,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在行政执法、司法审判中的应用。充分保护数据来源者合法权益;合理保护数据处理者对依法依规持有的数据进行自主管控的权益;全力支持数据知识产权持有人通过行政管理、诉讼、仲裁、调解等途径,加强数据权益保护。
(六)提升数据知识产权第三方服务能力。以省数据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和市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支撑,积极发挥天宁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全链条服务功能,深入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一对一”服务。强化数据知识产权增值服务,引入第三方数据资产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评估衔接机制,支持企业通过数据知识产权完成数据资产会计处理。在数据知识产权发生许可使用、投资入股、质押融资、保险信托、证券化等权益变化时,应积极予以支持、主动服务,促进其形成新的权益价值。
(七)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协同治理。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在数据采集汇聚、加工处理、流通交易、共享利用等环节,压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的数据治理责任。围绕数据流通、数据产业、数据安全等,积极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定期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培训,加大数据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用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载体,加大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保护优秀案例的宣传力度,鼓励全社会增强数据知识产权意识,参与数据治理创新。支持行业内组建数据知识产权联盟,推动行业数据知识产权惠益共享、多元共治。增强企业社会责任,防范“数据垄断”,促进公平竞争。
四、组织实施
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改、科技、工信、财政、商务、数据、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国有平台、镇(街道)等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将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产业行业发展规划,给予不同类型的改革激励措施,合力推动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在我区取得实效。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热点问题研究,释疑解惑,不断提升全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与保护绩效,适时发布重点领域、专业领域、跨行业领域融合数据应用示范场景,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成果和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