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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20〕40号)和《常州市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实施方案》(常卫基层〔2020〕146号)精神,为规范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推进“健康天宁”建设,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1. 1960年1月1日前出生,天宁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2. 根据市、区人社局下发的65岁以下企退人员。
二、体检机构
1.我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以其常住地址为依据,到其辖区属地所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详见表1。
2.65岁以下企退人员以市、区两级人社局提供名单为准,每两年体检一次,具体体检时间由所在地体检机构另行通知。详见表2。
三、体检时间
各基层医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结合自身机构情况,安排体检时间,并提前做好宣传通知工作。老年居民凭身份证或医保卡,在家属的陪同下,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体检机构接受体检。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健康体检一次,65岁以下企退老年人每两年健康体检一次。
四、体检项目
所有体检对象为统一检查项目,具体详见表3。
附件:
表1 天宁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体检机构一览表.docx
表2 天宁区65岁以下企退人员体检机构一览表.docx
表3 天宁区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内容.docx
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