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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8   来源:郑陆镇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开展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

当前正处于春季动物疫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农办发〔2024〕22号)和天宁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天宁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的通知》(常天动防指〔2024〕1号)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镇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行动(以下简称“春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应免注册犬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犬100%建立电子档案。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和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羊痘等常见疫病的防治工作;重点推进人兽共患病的源头防控,切实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传播风险。

二、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即日开始,4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3月24日。制定好春防行动方案,重点做好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调查,疫苗、耳标、防护服(工作服)、注射器、消毒药品、采样器和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的准备,人员组织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督促指导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科学制定或完善免疫程序,按程序实施免疫;对不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养殖场(户),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免疫,各病种免疫内容和方法参照《常州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结合现场免疫工作,开展中小规模户、散户和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的人畜共患病检测工作。

(三)总结阶段,4月底。对前一阶段春防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漏免或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完成春防工作总结并上报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春防行动组织领导。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牢固树立防疫优先理念,把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镇政府负总责,镇有关部门、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强制免疫工作任务。科学分析全镇主要动物疫病防控形势,聚焦重点防控病种,紧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春防行动方案。统筹安排部署,确保组织发动、技术指导、防疫监管等各项工作及时到位。积极稳妥推进“先打后补”、动物疫病净化、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等工作落地见效,努力为全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优良绩效奠定扎实基础。

组 长:许术易

副组长:金 莲

成 员:刘建伟  戴宇峰  朱克林  顾春亚  刘 洪  张震宇  潘 健  各村(社区)主任

(二)加强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疫病防控。在春防准备阶段,镇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在做好辖区内常规畜禽养殖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调查,组织对休闲观光类家庭农场、萌宠乐园等重点场所开展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的养殖情况普查。根据普查摸底数据,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主体动物防疫责任,加强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普及,提高主动防疫意识,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集中开展重点疫病免疫预防和抽样筛查,从根子上消除畜禽生产经营业态疫病防控隐患。

(三)加强防疫宣传和防疫监管。要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宣传,进村入户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动物防疫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动物防疫重要性、必要性和政策性的认识,引导群众增强防疫意识,积极支持和参与防疫工作,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要强化免疫监管,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承担防疫主体责任,指导养殖场(户)进一步完善免疫程序,规范免疫操作,提高免疫效果。结合非洲猪瘟防控有关要求,全面推进免疫、监测、清洗消毒及生物安全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对拒不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因免疫不到位以及不认真落实清洗消毒和隔离等防疫措施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养殖场(户),严格依法处理,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和报告制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迅速按程序上报,开展疫源追溯和临床诊断,根据实际及时采取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四)加强技术指导和责任落实。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春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政府采购社会化服务的形式,由第三方动物防疫服务机构,按照“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的工作要求,组织防疫人员在全镇开展春防行动。镇农业农村工作局负责做好春防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免疫技术指导。各村(社区)主任是所在辖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犬只狂犬病防疫和农村散养家禽的禽流感防疫工作中,要安排人员配合动物防疫人员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强化免疫培训,科学使用疫苗,规范填写免疫记录,加施免疫标识,完善免疫档案,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双达标。春防行动结束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对此次集中防疫行动进行绩效考评。

以上通知,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犬只狂犬病和散养家禽禽流感防疫日程安排表.doc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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