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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常政发〔2008〕66号)、《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常政发〔2008〕144号)、《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政规〔2013〕16号)、《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市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的通知》(常住建〔2022〕163 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常住建〔2023〕287 号)等文件,经过街道初审、区住建局复审,下列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6日前向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地址:晋陵中路607号1号楼216,电话:8672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