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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天宁区全面推进美丽常州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天宁区全面推进美丽常州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依据《2024年度全面推进美丽常州建设工作方案》及市下达的《天宁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全面推进美丽常州建设目标任务书》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年度全区全面推进美丽常州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全区PM2.5浓度工作目标为34微克/立方米,奋斗目标为3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78.8%。地表水省考、市考断面优Ⅲ比例均达100%,省考断面优Ⅱ比例达100%,市考以上断面消除劣V类。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质量指数持续提升。
(二)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方面。开展河流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太湖上游关联骨干河流、重点支流水质达到规定目标要求(详见附件1),一级支浜全面完成消劣。全面完成溯源排查,完成30%污水排放控制区整治任务。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6%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完成涉磷企业整治、农业农村环境整治、污水收集处理、河道整治、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等共计17项重点工程。
(三)“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方面。完成重点行业、特色产业集群、工业片区年度整治任务。完成点状出清企业133家以上。完成生态整治提升腾退空间任务90亩以上,低效用地再开发2000亩。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面。重点工程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累计减排量分别为:304吨、256吨、376吨、29吨、53吨和4吨。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配合做好碳排放核查等工作,做好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处理工作。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完成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项目62项。聚力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典型示范,聚焦重点集群和产业链,年度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15家。深入推进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推动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全力推进天宁区实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方案。实施“绿色车轮”行动,年内基本淘汰国III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鼓励新增渣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年内淘汰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60%以上。强化移动源达标监管,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货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货车保有量的80%。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年度抽查计划,对部分机械进行排放测试,比例不低于20%,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
2.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4月底前完成50%以上的年度VOCs治理重点工程项目。9月底前完成50家汽修行业企业全面排查和系统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系统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年内木质家具制造、工程机械替代比例力争达到8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钢结构(防腐级别C4及以上的除外)替代比例力争达到60%。开展虚假“油改水”专项清理。开展4家玻璃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对49家铸造企业“回头看”,培育环保绩效AB级水平标杆企业3家以上。强化施工工地、道路、裸土以及港口码头扬尘治理,对排查建档的工地、道路、裸土以及港口码头采取必要防尘措施,落实管控挂钩责任人制度,建立日常网格化巡查和快速处置机制,鼓励推广“全电工地”“天幕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实施监测超标预警和喷淋、雾炮等设施的远程控制与自动降尘有效联动。年内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40%。持续对镇(街道)、园区实施降尘考核,全区降尘不得高于2.2吨/平方千米·月。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推动产生油烟或异味的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每季度清洗一次烟道。以红梅南路、光华路等新城逸境幼儿园周边区域为核心,打造2024年度餐饮油烟示范片区。严格加强对产生油烟的流动摊贩的巡查监管。加强对新城逸境幼儿园西南侧停车场管理,逐步改造成新能源停车场。严格落实《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9月底前完成绩效分级、应急减排清单和豁免企业清单修订工作。加强秸秆禁烧,全面提升秸秆收、运、贮、用等方面能力。加强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强化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的宣传引导,做到不聚集燃放,确保重点区域内不发生异常高值。
3.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完成20家土壤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及编制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推动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及整改工作。完成高风险遗留地块制度性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市级验收;需要采取工程性管控措施的高风险遗留地块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年内完成工程量不少于80%。优先监管地块落实风险管控的地块比例达到80%以上。组织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核查,规范收集转运制度体系。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围绕1个地下水国考点位,以水质Ⅳ类和Ⅴ类的点位为重点,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推荐1个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典型案例。
4.提升生态环境本质安全水平。环境风险评估已满三年的环境风险等级较大及以上企业、市级以上园区重新开展评估,并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重点园区武澄工业园加强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完成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和验证性演练。丰收河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完成验证性演练。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管控要求,组织完成本地区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等工作。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
(二)接续攻坚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
1.推进涉磷企业专项整治。年内完成155家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任务;完成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专项整治及工业片区(集聚区)、工业企业雨污管网溯源排查,规范工业企业雨污管网收集系统,对涉磷小微企业较多的工业园区或集聚区,年内推进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建设。规范涉水企业雨水排放行为,年内全区化工、电镀、原料药制造、冶炼、印染等五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按照《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基本完成雨水排口规范化建设。
2.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划定农田退水治理先行区。全面排查农田退水排口,建立管理名录,明确责任主体。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主要农作物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减少2.5%,农药施用量较2020年减少2.0%;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9.5%以上。全面排查5亩以上养殖池塘,摸清养殖面积、种类及养殖模式、产量、排水信息等底数,9月底前完成“一池一档”池塘养殖档案建立工作,推进规模以上养殖池塘提升改造。
3.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持续开展城市、乡镇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年内新建生活污水管网6公里,完成4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开展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排查,6月底前完善“一镇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率提高5%以上。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3月底前完成省级以下工业园区排查和数据填报工作。开工建设天宁工业污水处理厂,完成7家企业限期整改,实现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应分尽分”。实施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4.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开展河道内源及水系联通溯源排查,实施一批支浜内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完成支流支浜整治项目总体进度50%。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对2022年完成销号的6条黑臭水体的长效管护,开展一季度一次为期一年的水质监测,建立动态排查治理销号制度,治理问题小微水体2个。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年内至少创建1个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5.建立健全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体系。完善农业废弃物、绿化废弃物及其他有机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完成城乡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厨余(餐厨)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重点推进涉农区秸秆离田利用,农作物秸秆离田率达到15%以上、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三)全面开展河流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1.划定污水排放控制区。围绕4条上游关联骨干河流两侧,以及45条问题支浜,识别需整治的重点区域,划定工业、农业、生活等污水排放控制区,2月底前将划定情况报市级河流水质提升工作专班备案。
2.开展溯源排查。根据工业、农业、生活和河道内源污染溯源排查工作要求,确定溯源排查工作方案,建立溯源排查工作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年内完成污染溯源排查,形成问题清单。
3.实施综合治理。根据问题清单,制订治理方案,建立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整治项目“一张图、一张表”。按序时进度推进污水排放控制区建设,组织实施整治任务和工程项目,年内完成30%整治任务。
4.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根据省、市要求,制定本辖区新一轮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6月底前完成对7条主要河道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工作;12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及45条重点河道V类、劣V类支浜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工作。
5.完善工作机制。依托太湖综合治理指挥部成立天宁区工作专班,充实人员力量,实体化运作;严格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五统一”工作机制。压实河长水环境治理、水环境质量改善责任,实行河长“包保”制度。
(四)深入推进“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
1.重点行业整治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积极推进“绿岛”“绿链”等集聚式发展,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全面提升相关行业制造工艺装备绿色水平。涂料行业:启动天宁区涂料集聚区生产厂房建设,推进4家涂料企业关停腾退。铸造行业:完成3家铸造企业关停退出,推进剩余21家铸造企业完成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印染行业:关停退出2家印染企业,推动2家印染企业提升改造。
2.产业集群综合治理。针对天宁干燥设备重点产业集群存在的突出安全环保问题,开展“VOCs”治理减排、消防安全“除患治违”、安全生产整治等专项治理,对郑陆镇范围内500家左右干燥设备企业进行整治,年内完成彻底转型50家(累计100家)、规范提升200家(累计400家)。
3.工业片区更新改造。聚焦天宁区中绛产业园、牟家装备制造产业园、查家工业园、东塘路工业园、中交智荟港、和平工业园、桐家工业园等7个工业片区,优化空间布局,通过“拆整结合、组合供应”等方式,打造优势产业集聚区。完成更新改造片区4个。
4.点状企业动态清零。强化综合监管执法,实施销号管理,做到“发现一家、整治一家、销号一家”。针对“厂中厂”、出租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工业厂房租赁管理,督促出租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防止关停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完成133家以上“危污乱散低”企业整治工作。
(五)积极打造“两山”转换示范样板。
1.积极探索“两山”转换新路径。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发挥自身特色,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绘就绿水青山、创造金山银山,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持续推进天宁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郑陆镇争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争创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1个,国际生态学校1所。
2.强化美丽城乡建设。打造高品质城市容貌空间,完成新改扩建龙信臻园、宸悦花园配套绿化等10公顷公园绿地,儿童医院、朝阳菜场等4个口袋公园,劳动路、新堂北路等3条绿化景观路,华润万象城1处立体绿化等建设,补植修剪1个重点区域的道路行道树。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十百千”工程,培育1个宜居宜业和美乡镇,加快推进1个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片区试点,建成2个以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完成20个以上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达标建设任务,全面提升乡风文明水平。
3.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负面清单。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不少于1个,完成造林绿化50亩,提升绿美村庄1个。配合开展新一轮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健全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推进天宁区生态观测站接入市“水美”平台。
4.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认真落实《常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年内建成区新增“四分类”达标小区67个。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确保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100%。
5.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推进实施10个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切实落实各项措施要求。依法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加强基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现代化建设,优化预警流程,实现“分级预警,及时响应”。全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率达到95%以上。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6.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高质量完成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持续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回头看”。按要求完成省、市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和上级交办的其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持续开展“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0%。
三、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板块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落实党政同责,夯实一岗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完善“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各板块各部门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好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落实情况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二)强化推进落实。各板块要根据全区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地方实际做好细化落实,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资金安排、序时进度;严格工作标准,对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不打折扣、不作选择、不搞变通。加强科技支撑,实现精准管控,精准治理。突出问题媒体公开曝光,完善问题销号制度。实施季度点评制度,完善督查、通报、交办、约谈等机制。
(三)实施综合考评。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年度考核办法及相关细则,牵头组织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区域予以通报表扬或奖励,对考核等级不合格的地区予以约谈和通报批评。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未完成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天宁区2024年主要入湖河流上游关联骨干河流、重点支流水质目标任务
2.天宁区2024年全面推进美丽常州建设工程项目表
常天政发〔2024〕11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