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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天宁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天宁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国家、省、市部署要求,高质量推进天宁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助力常州市“532”和我区“3511”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根据《常州市2024年城乡生活垃圾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常拉分办〔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动员各方力量,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化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分类”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促进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增强垃圾分类法治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全力开展垃圾分类小区提质增效行动,按照“三定一撤”和“宜房则房”的要求,年内城市建成区按标准设置分类房(屋)的数量不低于303个,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小区、建制镇建成区已建成集中投放点小区的撤桶并点工作。积极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增垃圾分类达标小区67个,实现全区建成区内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全覆盖。有序提升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新增提标改造垃圾分类行政村1个。突出抓好家庭厨余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提升厨余垃圾分出率,满足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行需求。着力构建低值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0%,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80%。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源头减量任务。
完善并落实限制过度包装、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提供一次性用品、光盘行动等源头减量的政策措施,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每季度组织工作督导检查、通报。继续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效推进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上市,鼓励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识提醒顾客,经营服务人员开展常态化提醒;邮政快递网点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逐步推行同城快递包装材料重复利用,积极应用“共享快递盒”、可复用冷藏快递箱等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60%。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或提供可降解替代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推行“绿色办公”,内部办公场所不使用一次性杯具,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在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光盘行动”。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房,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45%以上。(郑陆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文体旅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商联、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投放设施升级。
根据省统一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坚持“宜房则房”的原则,按标准推进小区集中投放点升级改造,平均每个小区设置2个集中投放点,除确实无条件建设的小区外,小区集中投放点以分类房(屋)为主。年内累计设置分类房(屋)的数量不低于303个。继续推进新增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建设,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内完成67个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实现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全覆盖,确保新增达标小区内分类房(屋)设置基本到位。新建小区按规划要求同步配套建设集中投放点(分类房〔屋〕等)。所有小区根据居民投放需要科学设置误时投放点,减少分散式投放带来的污染。深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垃圾分类,确保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新增1个垃圾分类提标改造行政村。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和码头、车站等窗口单位均按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规范设置投放点﹑投放设施和宣传标识,并做好日常分类投放和管理。(郑陆镇、各街道、区教育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文体旅局、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确保分类收运处理。
强化源头分类投放管理,纳入厨余垃圾分类收运范围的小区必须先行实行“三定一撤”管理,每个分类房(屋)配备1名分类投放指导员,投放时间段内按时上岗,指导居民准确分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配足配齐分类收集车辆,并开展车辆规范化管理,统一规范前端收集车的外观、标识、编号,实现收运能力、收运频次与分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确保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坚决杜绝分类垃圾混收混运。进一步健全可回收物收集点、回收站、分拣中心全链条体系,加强垃圾分类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衔接,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加快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废玻璃)中转场建设,实现全区废玻璃收运体系正常运转,有效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转运站规划提升建设。(郑陆镇、各街道、区城管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加大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公益广告中垃圾分类占比不低于10%;充分发挥垃圾分类宣教阵地作用,进一步扩大“垃分联盟”,每季度开展全市范围的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同步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每季度开展宣传报道活动不少于2次,同时加大新媒体运用,每个板块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垃圾分类每季度不少于2次,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针对不同群体制定相关宣教和业务指导方案,针对居民,每季度入户宣传户数不低于城市建成区居民总户数25%,引导居民养成分类习惯;针对学生,建立学校垃圾分类知识教育长效机制,每月至少选择1所学校开展1次垃圾分类教学活动,组建垃圾分类学生社团或志愿团队,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志愿服务活动;针对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分类操作规范和管理培训、分类指导员上岗培训等,并结合国家、省、市有关评估要求,开展材料报送指导,全面客观展现我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郑陆镇、各街道、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城管局、住建局、文体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激发全民参与热情。
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社会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扩大以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团员、年轻干部、学生及群众等为主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每季度开展全域范围的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和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机制,每季度举行垃圾分类联动会议、活动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志愿者(党员)、居民“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每季度研究垃圾分类工作,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等活动。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引导社区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镇(街道)定期组织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构建完善垃圾分类激励约束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重要内容,以创建“无废城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最美家庭”等为切入点,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原则,敦促全区社区小区以及学校、医疗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等各类单位担负起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创建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推进年度评先评优活动,对各街镇各部门党建引领、志愿服务、主题宣传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评选,激励各方力量推进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常态长效。(郑陆镇、各街道、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文体旅局、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深化协同联动。
根据国家、省、市垃圾分类工作评估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开展工作调研和督查,完善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板块各部门全面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垃圾分类工作会商协调机制,区、街镇两级建立包括发改、教育、城管、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并实现常态化运作,每季度召开会议、联合检查等不少于1次,重点解决瓶颈性、反复性问题。组建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专班,实行集约化、高效化、专业化的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层层建立垃圾分类与治理责任管理体系,明确具体工作标准要求、完成时序,将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优化考核监督,强化执法保障。
完善推动街镇履职尽责的垃圾分类综合评估机制,组织对各街镇及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自查评估,每月进行通报,并将市级评估考核结果纳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层层落实到位,并取得明显成效。实施垃圾分类“红黑榜”管理机制,发挥“红榜”示范效应,执行“黑榜”逐一整改制度,不断加强责任落实,持续激发各板块各部门积极性与主动性。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执法机制,加强《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普法宣贯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引导工作,每月坚持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重点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分类过程中的乱投乱放等违规违法行为,并上报执法情况报告。
(三)加大资金保障,加快政策落地。
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管,建立并落实相关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侧重支持分类房(屋)建设、分类宣传指导和家庭厨余垃圾收集等。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要求,规范使用各级垃圾分类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滞留或挪用。
(四)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信息报送。
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工作制度。严格对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评估细则要求,落实年度目标任务每月主动及时报送相关工作台账;根据市级相关评估考核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台账;同时各街镇各部门要按季度、年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固化管理成果,切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1. 2024年天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分解表
2. 2024年天宁区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清单
附件1
2024年天宁区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分解表
序号
所属街镇
垃圾分类达标小区(个)
累计建设分类房(屋)数量(个)
新增垃圾分类提标改造行政村(个)
家庭厨余垃圾收集
新增数量
分类房(屋)数量
户数
收集量(吨)
1
郑陆
/
2
雕庄
4
15
15474
1.36
3
青龙
7
14
35
52187
4.58
茶山
16
32
67
55692
4.88
5
红梅
30
64
63144
5.53
6
天宁
19
38
86
33740
2.96
兰陵
8
36
30707
2.69
合计
134
303
250944
22
备注:1.实际完成数量不少于本表下达的数量,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住宅小区要实现达标小区全覆盖;
2.以上市区家庭厨余垃圾收集目标任务根据市级最新测算标准和要求进行测算和下达。
附件2
天宁区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任务名称
目标内容
主要责任单位
完成期限
落实源头减量任务
完善并落实限制过度包装、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提供一次性用品、光盘行动等源头减量的政策措施,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每季度组织工作督导检查、通报。
区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文体旅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
限制过度包装:继续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每季度针对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行业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检查。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上市,鼓励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识提醒顾客,经营服务人员开展常态化提醒。
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塑料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效推进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邮政快递网点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逐步推行同城快递包装材料重复利用,积极应用“共享快递盒”、可复用冷藏快递箱等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60%。
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限制一次性用品: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或提供可降解替代品。
区文体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光盘行动: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在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光盘行动”。
区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绿色办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推行“绿色办公”,内部办公场所不使用一次性杯具,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绿色建筑”:配合市级部门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房,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45%以上。
区住建局
推动投放设施升级
根据省统一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坚持“宜房则房”的原则,按标准推进小区集中投放点升级改造,平均每个小区设置2个集中投放点,除确实无条件建设的小区外,小区集中投放点以分类房(屋)为主。年内累计设置分类房(屋)的数量不低于303个。
区城管局
11月
继续推进新增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建设,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内完成67个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实现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全覆盖,确保新增达标小区内分类房(屋)设置基本到位。
10月
新建小区按规划要求同步配套建设集中投放点(分类房〔屋〕等)。
区住建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所有小区根据居民投放需要科学设置误时投放点。
深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地区垃圾分类,确保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郑陆镇新增1个垃圾分类提标改造行政村。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和码头、车站等窗口单位均按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规范设置投放点﹑投放设施和宣传标识,并做好日常分类投放和管理。
区教育局、住建局、商务局、文体旅局、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新增1个垃圾分类提标改造行政村。
确保分类收运处理
强化源头分类投放管理,纳入厨余垃圾分类收运范围的小区必须先行实行“三定一撤”管理,每个分类房(屋)配备1名分类投放指导员,投放时间段内按时上岗,指导居民准确分类。
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配足配齐分类收集车辆,并开展车辆规范化管理,统一规范前端收集车的外观、标识、编号,实现收运能力、收运频次与分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确保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坚决杜绝分类垃圾混收混运。
进一步健全可回收物收集点、回收站、分拣中心全链条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
区城管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加快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废玻璃)中转场建设,实现全区废玻璃收运体系正常运转,有效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加大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公益广告中垃圾分类占比不低于10%。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住建局、文体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充分发挥垃圾分类宣教阵地作用,进一步扩大“垃分联盟”,每季度开展全市范围的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同步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每季度开展宣传报道活动不少于2次,同时加大新媒体运用,每个板块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垃圾分类每季度不少于2次,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针对居民,开展入户宣传,每季度入户宣传户数不低于建成区居民总户数25%。
针对学生,建立学校垃圾分类知识教育长效机制,每月至少选择1所学校1次垃圾分类教学活动,组建垃圾分类学生社团或志愿团队,每季度开展至少1次志愿服务活动。
区教育局
针对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分类操作规范和管理培训、分类指导员上岗培训等,并结合国家、省、市有关评估要求,开展材料报送指导,全面客观展现我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激发全民参与热情
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社会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扩大以党员、团员及群众等为主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全域范围的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每季度不少于2次。
区城管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和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机制,每季度举行垃圾分类联动会议、活动不少于2次。
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内
建立健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志愿者(党员)、居民“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每季度研究垃圾分类工作,党员和干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的活动。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引导社区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镇(街道)定期组织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区民政局、住建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构建完善垃圾分类激励约束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重要内容,以创建“无废城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最美家庭”等为切入点,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原则,敦促全区社区小区以及学校、医疗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等各类单位担负起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创建引领示范作用。
区文明办、区教育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文体旅局、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年度评先评优活动,对各街镇各部门党建引领、志愿服务、主题宣传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评选,激励各方力量推进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常态长效。
备注:1.垃圾分类达标小区按照《江苏省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修订版)》(苏建函城管〔2021〕484号)、《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常垃分办〔2023〕5号)执行;
2.天宁区范围内的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农村等地区按照《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常垃分办〔2023〕5号);
3.垃圾分类提标改造行政村创建按照《常州市住宅区、单位、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常垃分办〔2023〕9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