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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认真落实《常州市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对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按要求稳妥做好处理处置。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有关情况请及时报街道党政办。联系人:谢雯婷,联系电话:86919336。
附件1:基层党组织班子民主评议表.docx
附件2:党员民主测评表.docx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