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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要求,部署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江苏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常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常州市天宁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文件,制定《常州市天宁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二、主要内容
《要点》由七部分组成:
一是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明确继续深化机构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内容。
二是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主要明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反馈等内容。
三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明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优化改进行政执法方式等内容。
四是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主要明确认真抓好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处置突发事件等内容。
五是进一步加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力度。主要明确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取得新成效等内容。
六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多元监督。主要明确推动多元监督形成合力、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等内容。
七是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主要明确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高标准做好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开展“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