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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中小学:
为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基础教育实际及课程改革进展情况,制订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安排(附后)。请各校结合学习《关于印发常州市2022—2023学年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安排的通知》(常教基〔2022〕13号)文件精神,执行好计划安排。
一、小学有关计划安排的补充说明
本学年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学)计划为过渡方案,待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实施方案公布后,将另行通知,届时学校再作调整。
1.我区仍采用长短课相结合的方式来编排课程计划,各小学每天1节20分钟短课,具体安排为:一、二年级每周心理健康教育1节,体育活动1节,写字3节;三、四、五年级每周英语2节,心理健康教育1节,体育活动2节;六年级每周体育活动2节,心理健康教育1节,写字2节。
2.晨(夕)会是班级建设的重要阵地,各校要充分重视晨(夕)会的重要性,要上足上好十分钟晨(夕)会课,要对晨(夕)会课的内容进行整体规划。
3.信息科技从三年级起独立开设,小学阶段每学年至少35课时,总量不得少于140课时(包括基础模块100课时,拓展模块40课时)。
4.艺术在一至六年级开设,以音乐、美术为主线,融入舞蹈、戏剧、影视等内容。
5.校本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选修类课程,班主任工作、少先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由学校统筹安排,整合实施,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在“地方与校本课程”中安排,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安排课时。
6.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重点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确保课时安排。
二、初中有关计划安排的补充说明
艺术教育: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线,融入舞蹈、戏剧、影视等内容,八至九年级可分项选择开设。
信息科技教育:初中信息科技120课时,包括基础模块60课时、拓展模块60课时。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适时开展人工智能相关课程学习,逐步推广编程教育,激发学生学习探索人工智能技术的兴趣,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三、关于在中小学开设书法课的说明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精神,中小学要通过开设书法课程和相关课程实施推进书法教育。小学一至六年级要在语文课程或地方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初中阶段可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中小学还可在艺术、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中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
四、关于中小学实验教学的说明
学校要将实验教学纳入教学管理规程,分年级、分学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学段教学要求精心设计实验教学内容,组织开展好基础性实验和拓展性实验(含探究性实验、创新性实验、综合性实验等)。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内容和课时,严格实验教学程序和规范。中学在制定课程计划的同时,应按有关要求合理安排理科实验考查。
五、关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说明
综合实践活动侧重跨学科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中小学要高度认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别是研究性学习对学生能力提高和综合素质培养的作用。制定课程实施及评价方案,确保课程的开设及质量,探索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和方法。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四到六年级、七至八年级,研学旅行使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
各校要切实保证综合实践活动时间,在开足规定课时总数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活动需要,把课时的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有机结合起来。要根据学生活动主题的特点和需要,灵活安排、有效使用综合实践活动时间。
六、关于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说明
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年级起至初中阶段每周3课时。
小学至初中各年级必须按规定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确保教学课时,同时应利用体育活动课、课间操及其他综合性文体活动等,增加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为确保学生每天的体育活动时间,本学期仍每天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在校每天有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各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课时应充分体现体育实践活动特点,保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和身体练习要有适宜运动负荷。
七、关于中小学劳动课程的说明
劳动为独立的学科类课程,学校要开足开好劳动课程。要明确并保证劳动课程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每学年至少35课时。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九年级切实开设劳动课程,学校结合实际,可自主选择确定各年级任务群学习数量。有条件的学校在整个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内容涵盖十个任务群。劳动、综合实践活动课时可统筹使用,可分散安排,也可集中安排。
各校可结合实际加强劳动课程的资源开发,注重统一规范与因校制宜相结合,统筹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布艺、垃圾分类等相关课程。
八、关于少先队活动、班(团)活动及各种专题教育排入课表的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2021年1月31日)要求,要将少先队活动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活动课落实好,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统筹安排,要把少先队活动(一至八年级)排入课表。同时,班团(队)活动(九年级)、文体活动、科技教育活动等各项专题教育活动也必须排入课表并确保上课和活动时间。
各校要将安全教育、环境教育、健康教育、法治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等各种专题教育纳入到生命教育课程中,在地方课程中开设,每学年安排6至8课时。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班团队会。要加强对学生民法典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主要在七至九年级进行,按平均每学年2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学校可利用教学挂图进行教学活动,要充分利用“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和“世界环境日”等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加重学生负担,强行向学生推荐学习材料。
九、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的说明
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精神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苏教基〔2021〕3号)要求。省教育厅从2016年秋学期起,向全省中小学推荐使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地方教材,未经审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材料一律不得再使用。我省心理健康教育地方教材为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七至九年级,义务教育阶段均免费提供。各小学、初中须利用地方课程时间,每两周开设不少于1课时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十、关于在中小学开设国家安全教育课程的说明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1〕7号)精神,我省中小学要结合各学段主要目标和主要内容,通过开设专门课程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要保障国家安全教育课时安排,小学每学年不少于5.5课时,初中每学年不少于11课时。
十一、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使用的说明
各校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使用工作的通知》(教材厅函〔2021〕5号)精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其中,小学低年级、高年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以下简称《读本》)分别安排在三年级上学期、五年级上学期,初中《读本》安排在八年级上学期。小学、初中《读本》要作为必修内容,利用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班团队课、校本课程等统筹安排课时,由道德与法治课教师主讲,每册集中学习1学期,平均每周1课时。
十二、关于《中华民族大团结》使用的说明
各校要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民〔2021〕1号)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在七年级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课,课程不少于12课时,可结合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等活动统筹实施,创新教育教学方式。
十三、其他要求
(一)各校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课程教学工作、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加强教育管理,认真执行课程计划,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各校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在安排新学年课程计划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教师教育培训计划,构建校本教研制度,各校安排教师课务时,要为教师参与市、区中小学教科研活动积极创造条件;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评价体系,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着眼学生的全面成长和终身发展,形成符合素质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和课程观。
(三)我区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执行以及教学用书使用的管理。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国家或省教育厅审查通过的书本资料(包括境外原版或改版教材、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严格执行“双减”政策要求。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要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将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用书的使用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综合督导内容,加强对学校领导的责任追究。
(四)各校要围绕课程标准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教学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探索并构建促进学校及师生发展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确保新课程的深入推进和全面实施;要根据本课程计划,结合统编三科教材的使用以及学校实际制定本校课程计划,安排教学工作,并将本校课程计划等信息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五)根据有关规定,小学、初中上午上课时间分别不早于8:20、8:00,集中教学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各校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表。中午时间是学生自由支配时间,学校、教师不得组织集体辅导、午读、默写、限时训练等活动,学生中午自主室外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教师上下班时间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进行安排,但教师上(下)班时间应早(迟)于学生作息时间。各校的作息时间安排开学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教育科备案。
附件:1.二0二二学年小学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表.docx
2.小学短课安排建议.docx
3.二0二二学年初中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表.docx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