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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9〕1645号,以下称《指导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苏发改农经发〔2020〕807号,以下称《实施方案》)精神,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在推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拟在郑陆镇开展试点工作,并制定天宁区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二、方案起草过程
会同郑陆镇、区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文体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天宁分局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局对《方案》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探讨,经多次修改,同时征求了郑陆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形成本方案。
三、方案核心内容
《天宁区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围绕天宁区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展开。
主要目标包括:
到2021年,全面摸清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家底,制定各行业农村公共设施管护实施方案,编制管护责任清单,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启动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试点。
到2023年,认真总结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和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到2025年,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保障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充分发挥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试点的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
到2028年,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力争在全市率先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
到2030年,全区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并管护到位。
重点任务包括:
1.明确各级责任。
2.开展管护体制改革试点。
3.完善相关管护配套制度。
保障措施包括:
1.建立保障机制。
2.加快组织实施。
3.强化监督考核。
4.开展宣传引导。
附件包括天宁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清单明确了养老、殡葬、社区服务等12项行业类别,每项行业类别明确了公共基础设施名称、管护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省监管责任单位、市监管责任单位、区监管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