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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9〕1645号,以下称《指导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苏发改农经发〔2020〕807号,以下称《实施方案》)精神,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在推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天宁区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省级试点,以郑陆为主阵地,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出台《天宁区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1年度)》,明确2021年重点任务和思路。
二、主要原则
坚持城乡融合思路。建立健全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展机制,探索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坚持政府主导推进。强化政府责任,协调部门、镇、村等各方优势力量共同参与,同步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坚持主体责任落实。按产权归属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统筹考虑政府事权、资金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合理确定管护主体,保障管护经费。
坚持建管协同推进。按照“建管一体”的要求,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一谋划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建立健全有利于长期发挥效益的体制机制。
三、工作思路
按照“政府主导、落实责任、谁受益、谁维护”的总体要求,聚焦有人管、有钱管、有机制管的“三个有”;突出明确管护范围、明确管护权属、明确管护标准、明确管护资金、明确管护任务等“五个明确”;创新专业管护、市场化管护、自行管护等“三个模式”,在坚持原有管护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现有管护体系,采取条块结合、逐步推进等原则总结经验和做法,逐步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改革落到实处。
四、重点任务
1.成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领导小组。成立“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专班”。郑陆镇要同步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机构或机制。
2.研究梳理相关支持政策。制定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形成一揽子支持政策。
3.明确管护范围。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数据库,形成一份管护设施清单。
4.明确管护权属。明确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形成一份管护责任清单。
5.明确管护标准。区分门类制定各行业管护标准,形成一套管护标准体系。
6.明确管护资金。整合各方面资金,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管护的投入力度,形成一套管护资金保障体系制度。
7.明确管护任务。逐年制定年度管护任务,逐年选择重点任务。2021年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公路、水利等3个重点行业,舜北村、新沟桥村、丰北村等3个重点示范村,丰北居家养老中心、新沟村卫生室、郑陆中心幼儿园等3个重点示范点。
8.健全管护队伍。做好管护队伍组建管理工作,组建专职、兼职等管护队伍,并加强管护人员培训指导,确保满足管护工作要求。
9.建立管护制度。制定管护制度,构建政府指导、村级负责、村户联动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分级负责,规范运行,形成一套管护制度责任体系。
10.健全考核制度。成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考核小组,对年度试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郑陆镇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纳入村(社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11.探索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
12.探索人员多形式利用机制。
13.探索责任多方位共担机制。
五、方法措施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试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镇两级推进工作专班,并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和村镇两级主体,分工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二)一行一策、分步实施。制定12项内容的管护机制,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实施一个。
(三)加强指导、大胆实践。发改局汇同各职能部门,对照管护机制,开展任务完成情况督查检查;郑陆镇结合全域环境整治,每月开展管护情况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评。
(四)梯次展开、逐步推广。分三年逐步开展12个行业的试点工作,每年选取3-5个行业、3-5个村落、3-5个点,重点开展试点。
(五)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从中提炼出可操作办法和制度性安排,组织相关政策的评估,做好相关政策的出台工作,形成长效管护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