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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为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进一步落实“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考核”要求,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总体要求,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和《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7〕38号)要求,结合天宁区实际,制定了《常州市天宁区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至2021年6月,对照《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完成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申报工作。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构建以水权制度为核心的用水管理制度体系,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利工程体系,全社会自觉节水的意识全面形成,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生态环境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性协调。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正文共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创建步骤、保障措施等6个部分。主要任务分为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水资源保护等四大类。创建步骤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推进、组织申报、考评验收、扩展提升5个阶段,整体时间段为2019年-2025年。
《工作方案》附件包括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开发区管委会、镇(街道)、区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天宁区水利局。附件2是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标《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中11大类指标,对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