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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的规定,经审核取消下列住房保障家庭资格,现予公示。
序号
申请编号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所在街道社区
家庭保障人口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原保障方式
1
KT140009-D
马霞
3204111979*****16X
茶山街道茶山丽华村委
3
0
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