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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和市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天宁区环委会《关于印发天宁区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红梅街道现将常州宝丰木业等单位自查评估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 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5日。
一、联系方式: 红梅街道环保科 地址:飞龙路红梅新村80号202室 联系电话:0519-85311323 传真:0519-85311323 联系人:魏亚桢 电子邮箱:879632236@qq.com
二、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三、项目已建成,选址不在生态红线管控范围,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已建设完善,污染物排放能够达标,项目符合总量要求。通过自查评估,认为该项目符合省、市、区“登记一批”条件,拟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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