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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根据农村集体“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青龙街道要求所辖16个村在资产管理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村在“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中上报的资产、资源等书面信息,要求做到数据真实有效,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
二、对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的采购、实施、工程量变更等环节要严格执行开发区(青龙街道)相关管理制度。对长期挂账的在建工程,要查清原因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为了盘活村级资产存量,增加村级集体收益,各村须针对合同期限长,租金价格低的情况积极进行整改。具体对照标准及要求如下:(1)房屋(包含厂房)租金不少于100元/㎡·年;(2)店面房租金不少于200元/㎡·年:(3)土地租金不少于10000元/亩·年;(4)河塘租金不少于500元/亩·年;(5)房产税和土地税由实际使用人承担;(6)租金或使用费要求先付后用;(7)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
对不能达到以上标准及要求的情况,以及对历史遗留问题等特殊情况,各村应参照标准,根据实际研究方案,采用一物一策的办法进行整改。整改方案须经村集体讨论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同意,再上报街道审批后进行落实。
四、在资产租赁方面,各村要根据签订的合同积极收缴租金。如有租赁户欠缴租金、不遵守合同规定等违约情况发生,各村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减少集体损失。
五、时间上要求各村在2017年10月31日前全面整改到位,并将相关资料上交街道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