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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北社区“三大一实干”活动持续开展中,近期,社工入户111栋乙单元301室,该户只有一个人住,户主叫黄新贤,目前只有他一人居住在此,妻子已经怀孕住在娘家。
我在与黄先生交流过程中,黄先生向我倾诉道:“我之前在兰翔新村有一套房子,并且户口在那里,但后来将那套房子卖了,在青龙苑买了这套安置房。谁知道这里一直没有房产证,导致我和我老婆一直没法落户在此,我现在的户口还在兰翔,也不知道能转户去哪里。哎,早知道这里一直没房产证就不买这房子了。”我也向他解释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本街道的安置小区都没有房产证,这不是个别现象,我也会将此意见反映给上级部门。“那我现在就想咨询下,我是否可以将我的户口落户到我的亲姐姐家,她家有房产证,因为我的孩子即将出生,必须要落户啊。”“关于这样专业的户籍问题,为了确保准确性,我今天回去咨询过派出所后会给您答复的。”我留下了黄先生的电话,并登记好他的问题。
回到社区,我通过对派出所的专业人员的咨询,把黄先生的情况反馈给派出所户籍民警后,民警回复这种情况只要亲属同意,是可以将户口转入的。我立即将此事电话告知黄先生,他表示感谢,以后有疑难问题,会多向社区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