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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及教育工作,切实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日常监管规定,提高矫正人员思想觉悟,端正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和态度,2017年4月27日下午,青龙街道司法所联合天宁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辖区内全体在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会议,并请来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的骆福林教授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教育。
首先,骆教授为社区矫正人员介绍了许多犯罪类型以及定罪、量刑和立案标准,同时对矫正人员进行心理辅导、教会矫正人员如何正确认识自己,面对挫折,分析了各种负面情绪产生的原因和应对方法,整个教育过程矫正人员积极配合,认真听讲,秩序良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其次,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和要求进行了重申,强调了日常报到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假制度、集中学习、公益劳动等规定,同时,对违反规定或拒绝改造的后果进行了明确,要求他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社区服刑期间要遵守的各项规定来管理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名合格公民。
此次集中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街道社区矫正的工作质量,对矫正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端正了社区矫正人员的不良心态,促进了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