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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2017年公租房年审工作培训会议在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召开,彩虹城社区住房保障工作人员作为青龙街道的唯一基层经办窗口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在培训会上获悉,常州市住房保障政策有新的调整。
这次调整主要分为两个部份,第一部份是调整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标准,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的由1645元(含)以下调整为1780元(含)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原来的3290元(含)以下调整为3560元(含)以下。
调整的另一部份是新就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和方式,其一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户籍条件从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扩大至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其二新就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方式从单位申请调整为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并举。
本次房保政策的新调整,将惠及更多的中低收入者,让他们以较低的成本便可“居者有其屋”,而不必为了买一套商品房节衣缩食、苦苦积蓄,从而可“腾出”钱来改善生活,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