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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进入十二月份开始发放居民独生子女奖励费。计生工作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符合要求可以发放的居民进行电话通知,以便使他们能按时领取独生子女费,力争让每一位失业、无业人员都能领取独生子女费,确保发放不漏一人。通过发放生育奖励金,一方面向居民宣传相关计生政策,让居民及时知晓信息,另一方面也营造出良好的计生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