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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朝阳村2017年度独生子女奖励费工作已全面开展。根据规定,对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日起至孩子14周岁期间,每人每年可领取2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在独生子女家庭自愿的基础上,建议把独生子女奖励金转为独生子女幸福家庭保险。
朝阳村计生工作人员本着不漏、不重、不错的原则,提前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采取告知到位和服务到位两措并举开展工作。
通过此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作,让居民朋友进一步了解到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