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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村电费缴费方式为“电子托收”,每月在开户银行获取普通电费发票。根据国税局上述开票业务新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须每月至单位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开具电费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步登记相关纳税户信息。
为避免开票信息重复或遗漏,清溪村特向街道有关部门查看本村的所有户号,并携带相应开票资料至青龙供电所办理电费发票开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