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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进一步做好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天宁区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街道调整充实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义务监督员队伍,明确了“组织协调、协助执法、隐患排查、应急处置、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职责。 目前街道共有食品安全协管员4名(其中有1名为专职人员),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7名,群众义务监督员7名,为加强街道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提供了更高效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