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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今天是中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工一社区特邀社区《听老吴说法》五老工作室的五老志愿者吴永安举办了谈天说地讲法制——中国宪政史(第一讲),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本次讲座旨在增强社区居民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为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营造出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共筑和谐社会的浓厚社会风尚。(陈粉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