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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背景
为防止病死动物乱抛弃,减少动物疾病传播,危害食品安全,并减少动物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人为参与,常州市决定在金坛建设“常州市动物卫生中心”集中处理全市病死动物,同时要求各区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用于暂存病死动物。
二、建设内容
1.选址
根据我区畜禽饲养“三区”划定,生猪养殖主要集中在梧岗、三河口等村委。为方便养殖户送交病死生猪,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建设在郑陆镇省岸村委,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
2.规模
按照《常州市动物无害化处理点建设标准》(试行)规定,收集点面积至少350平方米,其中自卸式冷库面积40平方米,容积160立方米,其他还设有更衣室、消毒室、办公室。主要设施为智能化收集装置,采用互联网技术自动采集送交养殖场户信息。
三、运行方式
1.日常管理
收集点建成后,每天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养殖户或其他单位送交来的病死生猪,病死生猪暂存于冷库内,待收储达到一定量后,送至“常州市动物卫生中心”集中处理。收集点由一人负责日常管理,指导养殖户信息采集,库内动物的转运,日常保洁等工作。
2.运输方式
养殖户的病死生猪由畜主主动送交至收集点,陆上发现的无主动物由镇、街道动物防疫部门负责送交,水域内无主动物由水利科(站)打捞并送交至收集点。
四、保障措施
1.补贴费用
按上级相关补贴政策,对现行病死猪80元/头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做如下分配:按每头53.6元的标准补贴养猪场(户);按每头8元的标准补贴市动物卫生处理中心,用于日常运行管理费用;按每头18.4元标准补贴区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用于设施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费用。
2.保险联动
未将病死动物主动交送纳入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的,保险机构不予赔偿;依旧采用深埋、沉尸井等传统方法进行处理的,不享受无害化处理补贴费用和保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