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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红梅街道“建洁净家园,你我共行动”社区卫生整治行动,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高社区矫正质量,7月下旬一个星期六 上午,红梅街道司法所联合北南社区工作人员组织街道3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义务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对北南社区绿化带及一些公共区域进行清扫,按照分配的要求,有的人员负责锄草、有的人员负责清理小区乱堆放、有的人员负责铲除楼道单元门上的乱张贴。经过近2个小时的彻底打扫,小区及周边的环境焕然一新,参加义务劳动的社区矫正对象从中体验到助人为乐的幸福。 根据2012年1月10日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通过参加公益劳动,从行为上净化了社区矫正人员的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引导他们不断改造、充实、完善自我,服务社会,树立弃恶从善、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让社区矫正人员普遍认识到公益劳动的重要意义。他们纷纷表示今后将继续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不断改造、充实、完善自我,用自己的劳动和汗水洗涤污垢,努力改造成为自食其力和对社会有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