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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2日翠竹派出所人民调解室调解了一起因醉酒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张某来常州出差,住在红梅街道某酒店,当天晚上和朋友聚会,喝酒后回到酒店客房,张某打电话到服务台把接电话的服务员巩某骂了一顿,之后张某又冲到服务台殴打服务员巩某、保安戚某,还砸了酒店的打印机等物品和客房内的用品,酒店报警。 翠竹派出所调解室接受派出所委托调解时,张某已酒醒,调解员迅速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张某态度比较诚恳,见到相关证据,张某承认酒后所造成的一切。而酒店方要求肇事者张某赔偿所有损坏的物品、对酒店被打的员工巩某和戚某要求到医院做全身检查。在详细摸清了矛盾双方争执焦点后,调解员提出了调解方案:肇事者张某一次性赔偿酒店损坏物品维修费及酒店员工巩某和戚某医疗费等相关费用人民币10000元,本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均表示无异议,签下了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详细了解纠纷事实情况及当事人的调解请求,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开导,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才能得到双方的认可,使调解有圆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