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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9日一早,朝二社区曹先生夫妻在菜场买菜时捡到女士钱包一个,内有现金300余元,银行卡、社保卡及购房凭证等物品,考虑到失主丢失钱包焦急的心情,他马上就把钱包交到了社区居委会,希望社区工作人员协助寻找失主。
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社区工作人员通过钱包内的证件通过多方联系查找到了失主的联系方式,上午10时,失主赶到居委会,经过核实,社区书记把钱包归还给了失主冷女士,领取了失物,看到不仅钱包失而复得,而且钱包里的东西一样都没少,她非常感动: “钱丢了倒什么,关键里面有很多证件和票据,少了就麻烦了。”她非常感谢捡到钱包的居民曹先生和社区,留下了100元钱要表表心意。当社区工作人员打电话告诉曹先生时,他却坚决不肯收,连连表示这是自己应该做的,
拾金不昧是一个人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的具体体现。曹先生急他人所急的行为充分的体现了我社区居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展现出了当代雷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