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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11〕21号文《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监管办2014年7月发布关于《江苏省小型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范(试行)》的要求,常州市东南热电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日至10月25日,依据《江苏省小型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范(试行)》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从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13大项进行了全面的、专业性的自查自评,真实地反映了当前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水平。公司根据2015年(国能安全126号)最新文件精神要求,将公司安全标准化达标自查自评报告上报主管单位常州热电有限公司,常州热电有限公司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常州市东南热电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查自评报告,报送江苏能源监管办备案。2016年1月15日公司通过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安全备案。标制公司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合格,公司还将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将列入诚信和长效管理体系。后附备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