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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辖区居民能及时进行登记并领取一次性奖励,2016年1月5日上午,优胜村计生工作人员将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张贴在村委宣传栏、各小组公告栏及人流密集处。
本次登记对象是2015年以及2015年前退休人员,持证退休人员须填写《常州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职工退休养老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登记处进行登记。户籍在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被征地农民和灵活就业人的持证退休人员,到本人户籍地的街道(镇)计划生育窗口登记。企业退休职工到退休时所在企业街道(镇)计划生育窗口登记。去世持证退休人员的法定继承人,到去世前退休企业所在地的街道(镇)计划生育窗口登记。登记时间为2016年1月5日至3月31日。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每人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