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一、天宁区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物价局、区旅游办公室、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牌子。设置1个副科级直属行政机构区价格检查局;两个事业单位:价格举报中心、价格认证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组成情况如下:
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组织编制重大专项规划,负责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平衡。
(二)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开展有关人口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制定年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经济结构优化提出对策建议,推进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全区目标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区经济体制改革、企事业单位改制等工作,研究并协调改革创新中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编制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重大项目培育和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审批、审核转报政府性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完善政府性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管理。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和审核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
(六)负责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推进创业投资发展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区能源工作,做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核,推进能源项目建设。
(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
(九)规划、协调和管理全区社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组织制定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协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就业和收入分配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评估工作。
(十)负责全区国内经济技术协作工作。负责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及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审核、转报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研究拟订推进信息化发展的规划和计划。
(十一)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全区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价格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全面实施,负责全区价格工作的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监督区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以及街道价格管理工作。
(十二)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参与政府价格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工作,参与特殊情况下价格干预措施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三)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权限参与管理收费项目,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统计报告制度。参与减轻企业和农民工负担工作。
(十四)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行明码标价,开展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反价格垄断,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价格自律。
(十五)依法组织、指导全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处理价格争议,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价格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按规定负责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七)负责区旅游行业管理工作,对区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计划及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和指导。
(十八)研究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牵头推进全区服务业重大项目,编制列入市、区两级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指导计划;推进全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推进创意产业发展;负责有关服务业投资项目的备案和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品牌创建工作,参与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服务业对外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考核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设6个职能科室。分别是综合科、计划目标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社会发展和体制改革科、服务业发展科(旅游业管理科)、价格收费科。
直属行政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区发展和改革局设置1个副科级直属行政机构区价格检查局。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的价格举报中心。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至关重要。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加快转型升级,聚焦改革创新,推动产城融合,注重生态文明,增进民生福祉,为天宁“十三五”发展开好头、起好步。紧紧围绕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能、创新工作方式,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应有成效。
1.结合“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要求,分解年度目标,对各街道及部门合理下达2016年目标任务,针对全区经济发展目标的定位和现状,进一步完善修订区考核体系, 与市综合考评接轨,确保“十三五”规划目标在2016年开局良好。
2.并深化重点项目属地负责制和部门挂钩服务责任制,加大市区两级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力度,定期、不定期走访项目现场和企业,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项目加快推进实施,按序完成年度计划,全力以赴确保有效投入。
3.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最大限度地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进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进一步落实和强化企业投资自主权,根据国家《政府投资条例》修订完善情况以及省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一步规范管理。同时加强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建设,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服务。
4.在扎实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基础上进一步优先扶持服务业重点企业和加快培育建设服务业集聚区,积极推动旅游业发展。持续转型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5.进一步加大《价格法》宣传力度,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价格收费管理。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解决民生价格诉求,稳定民生物价。
6. 继续以“三严三实”作为我局作风建设的标杆,以服务企业、服务民生为主线,坚持深入基层、主动担当、创新举措、破解难题、强化实效,全面实现效能提速、服务优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三、天宁区发改局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会计管理,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分清职责, 严明纪律,特制订了《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按新《会计法》和区财政结算中心管理要求,认真做到钱、账分管、职责分明。
(二)正常性拨款按预算内、外资金拨款操作程序进行。预算内经费必须经财政审核同意后拨款;预算外经费须经局长审核批准,经办人员填好指标单后,由局长亲签核拨,经财政审核同意后拨款。
(三)所有财务的开支和报销费用,经办人签字并说明支出用途后,由局长一支笔审批。
(四)收费款项严格执行区相关规定,按预算外资金核定的部门收费款项收取,严格按管理程序进行操作。
(五)对拨款、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严格保管。
(六)严格管理拨款单、空白收据、空白支票和银行票据,有关收费票据的管理必须按票据管理办法进行,做好领用台账和缴销手续。
(七)建立定期、不定期内部财政检查制度,具体要求:
1.按区结算中心要求,按月进行账户处理,及时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及时清理各种债权债务及应收应付款。
2.及时查对现金、银行存款帐,对于未达帐款,及时查询和处理。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设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和结算中心对账,对个人保管使用的财产,因故损坏和遗失,按情节轻重、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4.在审核中发现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以利于改进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八)对局内的数据、资料、信息等有关情况,未经局长同意,不得擅自向局外提供。
四、2016年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相关依据:根据区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编制
测算分析: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度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393.8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51.5万元,当年收入总计:445.34万元。
(1)财政拨款:本部门财政拨款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是预算内拨款。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主要为本部门取得的其他专项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度支出预算为445.34万元。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1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9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50.22万元,事业运行63.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开展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推进全区经济发展的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5万元,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及公务员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2.8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0.88万元,提租补贴11.93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37.34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309.14万元,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6.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万元。其中:24.7万元为定额(财政核定),3.5万元为预外物价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
②项目支出:108万元均为单位经常性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出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2016年天宁区发改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计1.2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无
(2)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预算为1.26万元。
(4)会议费。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会议支出,2016年预算为3.96万元。
(5)培训费。主要用于单位及系统内按规定开支的培训支出,包括在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2016年预算为1.44元。
2016年度与2015年度人员减少,“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各项费用减少。
(四)说明
1.2016年本单位未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本局物价执法车辆一辆,费用在其他资金中列支。
五、收支预算表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2016年度发改局收支预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