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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社区工作经费管理,提高社区经费使用效益,5月19日下午,街道召开了社区经费使用情况座谈会。天宁区推荐评价中心副主任周燕(分管红梅街道社会事业工作),街道社会事业科科长徐秋琴及20个社区的书记、主任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上,徐科长详细解读了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社区工作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社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的规定》,并重点强调了各社区在经费使用中需注意的几方面问题,要求各社区严格按照新的办公经费使用规定开展社区工作。 在听取了会议的相关内容后,周副主任表示,新规定的下发体现了四个“更”:形势更紧、要求更高、项目更细、纪律更严。因此,她对参加会议的20个社区提出四点要求: 一、各社区要再次明确经费使用范围。会后,各社区要仔细研究新下发的办公经费使用规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并学习文件内容,确保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社工内心。 二、各社区要规范经费使用程序。新下发的规定中明确了社区办公经费在“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方面的具体程序和内容,希望各社区尽快建立各自的经费管理制度并完善相关台账,确保社区经费使用严格按程序进行。 三、各社区要落实好社区财务公开制度。20个社区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自身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居账街管”、“财务公开”等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确保把下拨的社区经费管好用好,真正发挥作用。 四、各社区要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20个社区在认真学习文件内容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如何在节约经费的同时整合各方资源,更好地开展社区工作,确保社区各项活动依旧能够有声有色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