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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8日上午,又有一名矫正对象前来青龙街道司法所报道,接受社区矫正。青龙街道司法所所长俞建华、副所长陈敏、社矫科工作人员王英杰共同对矫正对象进行了入矫谈话。
通过谈话,我们了解到该矫正对象,由于喝醉了酒,和人在ktv发生口角冲突,最后酿成大祸。我所在对其教育的基础上,根据矫正对象的特点,科学制定了矫正方案,同时向矫正对象言明纪律,严格要求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及每月一次书面汇报”的规定。在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上,要求社区服刑对象不得无故缺席,确保各类矫正教育措施执行到位。
后期我们还将落实好考核奖惩制度,同时积极和其他部门协调,尽可能为他们提供帮助,保障他们能更好的融入社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