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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社会团体的规则与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社会团体所发挥的社会功效,3月下旬开始,丽华一村社区积极开展社会团体年审活动。
按照凡在2014年6月30日前,经天宁区民政局准予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要求。丽华一村社区党总支组织了辖区内7家符合年检要求的社会组织,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参加2014年度天宁区社会团体年检。
丽华一村社区此次参加年检的7家社会组织,其中3A级别的1家,2A级别的5家,1A级别的1家。社区党总支为确保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组织了社会组织法人学习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年检内容,逐条对照社会组织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重大活动开展、报告、备案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和其他有关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填写。
同时,社区党总支书记与区域内社会组织负责人一起对近年来成功申报的“秋林千叶声”、“EQ小板凳”、“陪你看晚霞落尽”3个创投公益项目的持续运行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