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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4日,新城逸境园社区清凉新村小区发生一起火灾,因为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所幸大火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在大火造成的经济损失该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上,引发了邻居三方的纠纷。3月6日下午,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第一次调解工作。
着火的是一楼朱先生的房子,起火后,火苗迅速窜到了二楼和三楼,造成了三家住户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二楼和三楼的住户认为起火点在一楼,一楼的房主应当承担火灾造成的损失。面对邻居们提出的要求,朱先生一家觉得压力很大,朱先生的女儿表示,自己生活并不富裕,火灾对他们自己也造成了经济损失,本身就是受害者,不愿意承担二楼三楼住户的损失费用。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双方始终各执己见,谁也不愿退让。
在此情况下,社区只能先做好双方的安抚工作,另行安排调解时间。与此同时,社区也将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引导居民们安全用电用火,减少此类灾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