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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江苏省征兵条例》清溪村社区对辖区内年满18-24周岁的男性公民进行了兵役登记工作,兵役登记的时间:2015.5.1--2015.6.30。此次兵役登记的要求:1.具有本地常住户籍;2.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3.年龄在19-24周岁以内,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须履行复核手续。依法参加兵役登记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在规定时间内,既没有正当理由,又不按规定参加兵役登记的男性适龄公民将依法予以查处。此次兵役登记清溪村共登记14名适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