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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军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经省政府批准,确定从今年起每年9月18日为防空警报试鸣日。为此国泰名都社区在小区公告栏张贴公告,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听到警报信号后,切莫惊慌。(严庶娟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