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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来临之际,区法院王院长,范检查官在兰陵街道综治办主任王盘听,司法所所长顾建芬的陪同下来到晋陵公馆社区,对小区居民张某某进行司法救助送上救助款贰万元整。
张某某之女车祸死亡于2012年通过法律援助获天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由于肇事者自身原因,逾期两年未交付赔偿金。张某某经于法官交涉得知汪某有一套住房(贷款未付清),故此判决迟迟未能如约执行。
爱女死后,张妻悲痛欲绝。故两人于2009年3月11日收养一名女孩。但因张妻失子之痛过深,病逝于2012年3月18日。如今张某某独自抚养养女,现已六周岁,稚童年幼。张某某现年60周岁,身缠高血压、高血糖、神经性皮炎等疾病,经济拮据,生活困难。
兰陵街道、社区将张某某的困难情况与天宁区人民法院沟通,由于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天宁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救助解决张某某的实际困难。张某某手握救助金,对法院、街道等部门的帮助深表谢意。
晋陵公馆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