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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颁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0〕10号)和区财政局《2014年度天宁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常天财〔2014〕24 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我区2014年度区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现就做好《2014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目标申报书》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编制主要内容
绩效目标是指根据财政效率原理,在部门预算编制阶段,对各预算部门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设定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效率、效益和效果目标。具体包括:
1.立项目标:包括项目立项论证等情况;
2.投入目标:包括预算安排与执行、资金运行效率与效益等情况;
3.管理目标:包括过程管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等情况;
4.产出目标:包括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及时效等内容;
5.效果目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等内容。
二、绩效目标编制要求
请区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认真扎实完成绩效目标具体编制工作。
1.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紧密相关。
2.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坚持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原则,若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分级分档形式定性予以表述。
3.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和行业特点。绩效目标既要与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又要与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于7月30日前,完成《2014年度天宁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项目目标申报书》,同时附报目标申报书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项目设立依据、项目支出预算测算依据等有关资金和管理的制度文件以及近期项目资金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全部资料均需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后报送区财政局。
附件:1.2014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目标申报书
2. 2014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目标申报书编制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14年6月23日
附件1:/uploadfile/cztn/2014/1231/20141231212213_47364.xls
附件2:/uploadfile/cztn/2014/1231/20141231212228_7468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