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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3年度天宁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项目目标申报书》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颁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0〕10号)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天宁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天财〔2013〕36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区2013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现就《2013年度天宁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项目目标申报书》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编制主要内容
绩效目标是指根据财政效率原理,在部门预算编制阶段,对各预算部门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设定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效率、效益和效果目标。具体包括:
(一)投入目标:包括预算安排与执行、资金运行效率与效益、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资源配置与资产管理等情况;
(二)管理目标:包括项目立项论证、过程管理、长效管理等情况;
(三)产出目标:包括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等内容;
(四)效果目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和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等内容。
二、绩效目标编制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扎实完成绩效目标具体编制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坚持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原则,若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予以表述。
(三)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和行业特点。绩效目标既要与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又要与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三、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部门于7月20日前,完成《2013年度天宁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项目目标申报书》编制及绩效目标可行性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并打印上述相关资料(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后,分别报送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行财科。
附件:1.《2013年度天宁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项目目标申报书》
2.《2013年度天宁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项目目标申报书》编制说明
天宁区财政局
2013年6月20日
抄送:市财政局。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印发
附件1:/uploadfile/cztn/old/Files/adminFiles/czj1/2013/7-17/2013071710445120665.doc
附件2:/uploadfile/cztn/old/Files/adminFiles/czj1/2013/7-17/2013071710451496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