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亚,男,1972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金湖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200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1990年9月苏州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1994年8月武进县人民检察院刑检科书记员;1995年1月武进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书记员;1996年1月武进市人民检察院前黄检察室书记员;1998年4月武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科助理检察员、检察员;2001年7月武进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副科长;2002年4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经研科科员;2002年7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科副科长;2003年11月江苏省武进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其中:2004年7月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社会主义法制专业);2006年12月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2007年11月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8年3月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武进西太湖生态休闲区党工委副书记;2009年8月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西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11年3月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西湖街道党工委书记;2012年12月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2013年5月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红梅街道党工委书记;2015年1月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2016年6月任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