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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常环天听公〔202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据听证申请人的申请,我局决定对常州市峰芳机械配件厂涉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常州市峰芳机械配件厂
二、听证时间:2025年9月16日9:00
三、听证地点: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区政府1388室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5年9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5年9月15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手续,联系电话:0519-86651239;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特此公告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