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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盛世名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红办〔2025〕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盛世名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方案。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盛世名门花苑1幢一楼、2幢乙单元一楼。项目利用原有建筑改造,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
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其中1幢一楼361平方米,2幢乙单元一楼239平方米。实施内墙粉刷、天花板吊顶,地面、水电路装修工程,空调、智能化、消防工程,家具及设备购置安装、文化布置等工程。设置活动区、多功能会议室、服务大厅、退役军人服务站、档案室、调解室、道德讲堂及书屋等功能。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6.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3.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44万元,基本预备费2.28万元。项目资金由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财政支出。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506-320402-04-01-139253)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